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2年3月網路販售食品抽驗結果
【臺北訊】近年來隨著網路販售電商平台興起,以及網路購物快速且便捷的特性,促使消費者消費型態改變,許多民眾透過網路即可購買新鮮蔬果,非侷限於實體店面購買。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食品衛生安全,針對網路電商平台販售之生鮮蔬果類食品進行抽驗,總計抽驗20件產品,檢驗結果5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25.0%(詳如抽驗名冊)。
此次共計查驗20件產品,包含生鮮蔬果20件,檢驗項目包括殘留農藥、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及重金屬鉛、鎘,5件不符規定產品中有2件產品(1件「草莓」及1件「茴香菜」)檢驗結果檢出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1件「百合」產品檢出重金屬超標,不符「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2件「百合」產品檢出殘留農藥及重金屬不符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重金屬過量不符「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者,違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7條規定,爰同法第48條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不符規定產品,臺北市已令業者或移請所轄衛生局通知平台下架不得販售,經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所轄衛生局處辦,屬臺北市業者,倘經調查違規屬實,將依法處辦。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食入或飲用到含有高劑量鎘的食物或水,會嚴重刺激腸胃,導致嘔吐和腹瀉。長時間地暴露於含低劑量鎘的空氣、食物或水,會造成鎘累積於腎臟並可能導致腎臟疾病的產生。其他的長期影響會造成肺部損傷和骨骼脆弱。衛生局呼籲消費大眾在網路選購食品時,應先慎選有信譽的平台與賣家並確認網站有清楚明確的產品資訊,如:有無廠商名稱、電話、地址等完整聯絡資料,勿買來源不明產品;於市面上抽驗產品屬終端管理,農民於栽種時正確使用農藥,才能減少蔬果殘留農藥的問題,另電商平台業者應慎選上架之蔬果來源,為確保蔬果合乎規定,建議請來源商提供農藥殘留檢測證明並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以達到源頭管理;民眾如於網路購物買新鮮蔬果者,應於到貨後立即檢查,並於食用前可掌握處理三原則,即先浸泡、後沖洗及再切除,以確保食品品質及食用衛生安全,才能買得安心,吃的也放心。 民
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訊息,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