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追夢高手、花開苗栗」,徵選將在4月28日截稿,請把握機會投稿!

記者:里報.tw 林家慶 / 苗栗縣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4-07 12:32:20

  每年一度的「苗栗縣第26屆夢花文學獎暨苗栗縣文學集」徵選,截稿期限至112年4月28日止,目前已陸續接獲各界送件及詢問相關投稿事宜;苗栗縣政府籲請各界寫作高手,把握此次難得的機會,踴躍投稿送件一試身手。
 
       「苗栗縣夢花文學獎」(單篇徵稿),採線上報名投稿模式辦理,夢花文學獎徵選網 (https://www.sinyu.idv.tw/web/900049/)的徵選項目含:新詩、散文、短篇小說、母語文學、小夢花兒童詩、青春夢花-新詩等6類。參賽資格、徵選對象為設籍苗栗縣人士或在苗栗縣居住、就學及就業者,必須是以中文或母語敍寫之未曾發表的單篇創作,或作品內容為書寫苗栗縣人文風土民情地景者,不限資格,惟必須是中文或母語撰述之未曾發表的單篇創作。
 
      「苗栗縣夢花文學獎」獎勵部份,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及母語文學等各遴選首獎乙名、優選、佳作各若干名;首獎獎金5萬元、優選每名3萬元,佳作每名1萬元;小夢花兒童詩優選50名,每名獎金2,000元;青春夢花優選20名,每名獎金5,000元;除獎金外,各組別獲獎者亦將頒發獎狀各乙禎,並於後續辦理公開頒獎、新書發表及贈送得獎專輯5本等。
 
      「苗栗縣文學集」(成冊徵稿),徵選項目含:資深作家文集、兒童文學創作集、母語文學創作集、文學家作品集及苗栗主題文學寫作計畫等5類。參賽資格、徵選對象依徵選類別,分別為:
 
  一、資深作家文集:需於民國61年(西元1972年)以前出生苗栗縣籍(或曾設籍),已出版著作3本以上之作家,作品達300頁以上,含圖片、照片、文字。
 
  二、兒童文學創作集:凡全國年滿18歲以上之民眾,徵選作品必須未曾出版,作品內容描述苗栗人文、風土民情、地景者,作品以50頁以內為宜,含圖片、照片、文字,且可出版成書者。
 
  三、母語文學創作集:設籍不限,未曾出版,作品達200頁以上,符合文稿之照片或插圖,且足夠印製成書之累積作品,題材與表現方式如前所列;惟作品內容以苗栗地區客家語、閩南語、泰雅族語、賽夏族語等母語創作。
 
  四、文學家作品集:(1)設籍苗栗縣或在苗栗縣居住、就學、就業者,未曾出版,作品達200頁以上,含圖片、照片、文字且足夠印製成書之累積作品,題材與表現方式不拘。(2)作品內容描述苗栗縣人文、風土民情、地景者。
 
  五、苗栗主題文學寫作計畫:設籍不限,以苗栗為主題的文學書寫,未曾出版,作品達200頁以上,含圖片、照片、文字,且足夠印製成書之累積作品。
 
       「苗栗縣文學集」獎勵方式,資深作家文集、兒童文學創作集、母語文學創作集:入選作品由主辦單位贈送稿酬2萬元整。文學家作品集,入選作品由主辦單位贈送稿酬1萬元整。另苗栗主題文學寫作計畫,分兩階段贈送稿酬。第一階段:遴選1名,稿酬2萬元整;第二階段:獲選者依限完成寫作計畫,審核通過贈送稿酬8萬元。以上作品出版後將贈送作者該出版品100冊(套)並另行擇期辦理新書發表會推薦出版與好文分享。
 
        此外,各級機關學校績優得獎者及協助推動績優工作人員,將視苗栗縣政府公布得獎之名單(含指導老師),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鼓勵有志者勇於參與競賽或指導創作與薪傳文學。另青春夢花得獎率前3名學校(送件需2件以上)及小夢花兒童詩得獎率前10名學校(送件須5件以上),由承辦單位辦理敍獎〈上限3人,含校長〉各嘉獎2次,嘉獎推廣有功之師長,以達到文學掖種目的。
 
       縣長鍾東錦表示,為提高社會大眾對文學創作興趣,並匯集出版苗栗縣地方文學創作,縣府不遺餘力地鼓勵國小、國中、高中職學生與大眾參與文學活動,以深化苗栗母語傳承與文學資產內涵。歡迎在籍或對苗栗人文風土民情地景,素有情懷的各方高手共襄盛舉,一起來投稿送件。
 
       詳情請上苗栗縣立圖書館網站https://lib.miaoli.gov.tw/查詢公告簡章,或洽詢電話:037-350887鄭欣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