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經發局回應「北門、學甲、將軍等易淹水地區之太陽能發電」

記者:里報.tw 林家慶 / 臺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6-03 22:38:51

  【臺南訊】侯澄財議員於6月1日市政總質詢關心北門學甲將軍易淹水地區太陽能發電議題,經發局示,本府推動太陽光電面向除以屋頂型設置為優先外,也鼓勵光電業者投入地面型設置,為爭取本市嚴重地層下陷地區(鹽水區、北門區、學甲區)納入「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之公告地區範圍,業於104年8月27日函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評估。在地方民意殷切期盼,本府亦於本年5月31日再次提報鹽水區、北門區及學甲區等3區不利耕作之農地清冊資料予農委會,希冀農委會能將本市納入公告範圍。
 
  依據農委會原規定不利耕作地劃設原則為經農委會試驗改良場所及產業單位,依據客觀自然條件(如:乾旱、淹水、土壤鹽化等),或非人為原因導致地形地貌改變,暫時無法復耕之耕作困難地區為基礎,優先選擇區位集中、具一定規模(25公頃以上)、鄰近鄉村區或都市計畫之人口集中地區且近3年無稻作生產或產業輔導者,列為優先得申請綠能設施之地區。農委會又於5月4日召開「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得申請設置綠能之農業用地範圍畫劃定作業機制會議」修正規定,就區域範圍的遴選,將以乾旱、淹水土壤等非人為因素造成不利農業經營之情形,附近地區近5年無投入產銷輔導補助、區位集中且達一定規模、明顯地界、鄰近人口集中地區或鄰近有助於設置綠能設施之地區等,作為劃設原則。為配合中央政府於2025年打造20GW太陽光電設置量之非核家園目標,建議農委會檢討並適度鬆綁土地管制法規、全面盤點不利耕作土地,不應限制在近5年無投入產銷輔導補助、區位集中且達一定規模、明顯地界等土地才屬不利耕作地。而應依土地現況作實質認定,若因地層下陷、鹽化等因素造成不符合農地耕作效益者,應適度開放並鼓勵設置太陽光電,期盼在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推動下,在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目標。
 
  為落實低碳城市之城市願景,善用臺南地理氣候優勢及完整的綠色產業聚落,於100年啟動陽光電專案計畫,推動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作為示範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也致力推動住宅、企業廠辦及農業設施等共同響應,截至105年5月26日止,本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取得同意備案件數總計3,035件(全國第一),設置容量逾182百萬瓦,年發電量達2億2,807萬度,約82.9%曾文水力發電廠年發電量,預估減碳量達11.8萬噸,相當於365座臺南公園的年減碳量。
 
  賴市長表示,北門地區很多魚塭及空地,蔡英文總統重大政策是來推動綠能,尤其注重臺南太陽光電發展,市府未來將提專案向中央爭取太陽光電專區劃設。本市擁有上游的矽晶片廠、中游的太陽能電池模組到下游的太陽能系統應用及太陽能產品,形成完整的綠色產業鏈,以及歷經五年之綠能推動成果,臺南沙崙有幸被蔡英文總統選為「沙崙創新綠能科技園區」,作為臺灣綠能生態系之樞紐,未來市府將全力配合中央政府打造沙崙創新綠能科技園區,接軌本市「陽光電城計畫」。
 
  為配合中央政府發展綠色能源,未來市府將持續推動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作為示範設置太陽光電系統,鼓勵住宅、企業廠辦及農業設施等共同響應,更依據本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第23條公告本市經常用電契約達800千瓦者,強制其設置10%以上太陽光電系統,善盡大用電戶之社會責任;另外,本市亦鼓勵系統業者於已封閉或復育中之公有掩埋場或經公告列管為污染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並積極向中央爭取太陽光電專區劃設,加速本市於107年前達成設置相當一座曾文水力發電廠年發電量(約220MW)之陽光電城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