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選委會主任委員陳章賢視察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選票

記者:里報.tw 林家慶 / 新竹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1-15 14:32:32

  【新竹市訊】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本(1)月16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舉行投票,新竹市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陳章賢率選監小組召集人許天恩、總幹事辛振三及行政室主任丘龍飛等前往選舉票印製中心視察印製作業與慰勞辛勤工作人員。
 
  選委會提醒選舉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至指定投票地點投票,如未收到投票通知單,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投票地點(https://www.ris.gov.tw/swvotemap/app/vote/voteLocation/)。
 
  新竹市選舉委員會表示,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328,580人,第9屆立委區域選舉人數:324,395人;立委平地原住民選舉人數:1,198人;立委山地原住民選舉人數:1,190人;立委不分區選舉人數:328,660人;另本次選舉首投族(20歲至23歲)約16,832人。
 
  本次選舉共有三張選票,一票選總統副總統、一票選立法委員、一票選政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票),總統副總統選舉選票為粉紅色;立委區域選舉選票為淺黃色;立委平地原住民選舉選票為淺藍色;立委山地原住民選舉選票為淺綠色;立委不分區選舉(政黨)選票為白色。
 
  新竹市選委會提醒您投票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以免違反選罷法觸犯法令:1.選舉人應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場投票,逾時不許入場,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場,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
 
  選舉人應一次進入投票所投票,離開投票所後,不得再次進入投票所投票。 2.選舉人或其陪同家屬不得攜帶手機或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3.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所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4.選舉人投票圈選後,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5.選舉人在投票時不得喧嚷、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也不得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入場及其他不正當行為。6.選舉人領得選舉票後,應立即使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自行圈選,並將選舉票摺疊投入票匭,不得逗留。7.不得在投票所四周三十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8.妨害選舉之處罰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辦理。
 
  新竹市選委會再次提醒,選舉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1.圈選二政黨或二人以上。2.不用選舉委員會製發之選舉票。 3.所圈位置不能辨別為何政黨或何人。 4.圈後加以塗改。5.簽名、蓋章、按指印、加入任何文字或符號。6.將選舉票撕破致不完整。7.將選舉票污染致不能辨別所圈選為何政黨或何人。8. 不加圈完全空白。 9.不用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
 
網站連結:新竹市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選舉人人數公告http://www.hcec.gov.tw/files/15-1018-29294,c2791-1.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