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閒置土地綠美化不補助 市府將要求自行管理
【臺中訊】有市議員22日在市議會上認為台中市政府不應編列預算補助持有閒置土地的富者執行綠美化。市府環保局表示,市府補助綠美化的對象,須為該土地為髒亂點且亟需進行綠美化的私有土地或公有土地;對於富人的閒置土地,會依「台中市空地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賦予土地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責任,要求其自行進行綠美化,不會列為補助對象。
副議長張清照、議員黃錫嘉、張瀞分、吳瓊華、賴朝國、尤碧鈴、蘇慶雲、羅永珍、楊永昌、張立傑、蘇柏興、陳本添、張廖乃綸、林碧秀、李榮鴻,今日在市議會上均關心市府編列預算短期補助空地綠美化一事,多位議員並建議市府運用空污基金補助市民加裝太陽能熱水器。
議員黃錫嘉、張瀞分表示,有錢人買土地放著閒置,應自行綠美化,不執行則應該罰款,市府不該拿空污基金補助其做空地綠美化,建議應將空污基金用來補助所有市民裝太陽能熱水器。
市府環保局長洪正中表示,為加強閒置空地的管理、鼓勵公有及私有土地綠化,市府已研擬「台中市空地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成立「市容美化推動委員會」,並結合各區公所及里辦公處積極推動台中市的綠美化工作,盼活化土地利用,提供市民更乾淨整潔的市容與生活環境。
環保局洪局長說,市府補助綠美化的對象為,該土地為髒亂點且亟需進行綠美化的私有土地或公有土地;針對富者持有的閒置土地,市府會依「台中市空地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賦予土地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責任,要求其自行進行綠美化,不會將其列為補助對象。
對於民眾加裝太陽能熱水器,洪局長也指出,可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補助,此外,設籍台中市且裝設太陽能熱水器地址在台中轄內的民眾,凡申請經濟部補助獲准,市府經濟發展局今年也有編列1,000萬元預算,加碼補助每平方公尺1,125元、每戶最高2萬元,申請自6月15日起至經費用完為止。至於空污基金是否要加碼投入補助,環保局後續會再做進一步研議。
環保局表示,綠美化為台中市政府推動「市民十大有感行動方案」排名第五,針對民眾反映應改善的12處重要道路周邊地區公、私有地加強改善,目前已完成10筆空地約4.5公頃的綠美化工作,其中5筆為公有空地、5筆為私有空地;另外,尚有22筆土地約14公頃已申請辦理綠美化工作,將於今年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