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受害居民認同市府同在一起維護權益 主動對本府撤告國賠

記者:里報.tw 林家慶 / 臺南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5-06-22 22:33:28

  【臺南訊】中石化安順廠受害居民日前撤回對本府之國賠訴訟,今(22)日由市長賴清德、王錦德議員、陳怡珍議員、顯宮里、鹿耳里區、四草里等里長及里民等各界代表在市府永華市政中心6樓簡報室共同召開記者會說明。賴市長表示,居民撤告具有三項重大意義:第一、釐清汙染責任行為人;第二、肯定市府對於居民的積極協助;第三、未來市府將和居民站在一起,共同爭取居民權益。
 
  賴市長說明居民撤告有三項重要代表意義,第一、釐清汙染責任行為人。市府非汙染責任行為人,本案經最高法院判定中石化公司應擔負整治相關責任後,中石化公司是污染責任行為人,市府即依法要求中石化公司進行整治,並以最嚴格標準執行監督,及以開放之角度邀集當地居民共同監督,讓其瞭解中石化公司整治過程及本府監督作為。因此居民的撤告將使責任釐清。
 
  第二、居民肯定市府的積極協助。市府從94年開始迄今,前後兩任市府團隊均積極協助受害居民,包括要求中石化整治汙染場址、向經濟部爭取3階段健康照護經費共計31.8億元等。目前第三階段的照顧計畫,行政院已經正式核定14.4億元,持續保障受害居民的生計,市長也特別感謝地方議員與中央立委對於本案的協助。
 
  第三、未來市府將和居民站在一起,共同爭取居民權益。居民撤告後,市府將與居民在訴訟上採取一致性行動,積極協助爭取權益。過去幾年市府為被告,在法庭上無法有效協助居民進行本案訴訟,如今居民撤告後,市府將由被告轉為幫助者的角色,與居民站在一起,對於未來爭取居民權益有正面效果。
 
  賴市長進一步以RCA案為例,法院判決結果的重大意義在於,居民不必清楚證明受到如何損害,只要證明居民身體確實受到RCA污染場址影響就可以,因為污染場址的汙染源在學術上已經證明具有危害。如果將RCA案對照本案,根據成大檢測數據,居民體內戴奧辛濃度很高,而戴奧辛對健康的危害為眾所皆知,文獻上均有記載。希望法院能為居民主持公道,盡速完成本案審理。
 
  本案國賠所致傷害乃緣起中石化安順場址戴奧辛及汞污染嚴重,當地居民過去以捕食魚蝦生活,導致當地居民體內累積戴奧辛濃度偏高,當地居民百病叢生,長期身心受創,無法自給,受害居民237人97年間向概括承受臺鹼公司之存續中石化公司、經濟部及臺南市政府提出索賠金額3億6,105萬之訴,而原告人數從97年迄今因歷經冗長時間及疾病,經比對第一次提告名單與現在名單發現已有20人死亡,現由親屬繼承持續求償,截至撤告前求償總人數達318人。
 
  提告的居民認為當時市府沒有盡到責任,才會讓污染擴散到附近的土地造成居民的傷害,然臺南市政府在93年即依法要求中石化公司進行整治,但因其不服提起告訴;臺南市政府當時雖列被告,但仍積極依法認定中石化公司為存續公司需擔負整治責任,至96年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中石化公司為污染行為人,應擔負污染整治責任,本府遂依法要求中石化公司提出整治計畫,並以最嚴格標準執行監督,邀請當地居民參與,整治及監督過程公開透明,與當地居民共同監督互相信任、互相依賴。
 
  另市府亦自94年起積極協助當地受害居民向經濟部爭取3階段健康照護經費共計31.8億元,除已執行完畢之第一階段計畫5年10.8億元及第二階段4年6.6億元健康照護經費外,臺南市政府考量受害居民權益,積極向經濟部持續爭取第三階段健康照護經費,在民代、當地居民及本府共同努力之下,終於日前經行政核定補助第三階段10年(104年1月至113年12月)14.4億元健康照護經費,持續保障受害居民的生計。
 
  由於以上積極作為已獲當地居民認同,故吳信等317人回應臺南市政府賴清德市長於中石化安順廠土壤污染場址整治監督及居民健康照護專案小組第7次會議中呼籲對臺南市政府撤告中石化國賠案之訴求,已於本(104)年6月4日接獲臺南地方法院通知撤告,現僅剩一位居民未撤告,乃因死亡又無親屬辦理後續撤告事宜,臺南市政府將協助辦理後,市府團隊將與當地居民站在一起,作為當地居民最有力之後盾,未來協助受害居民進行應有之傷害求償,維護居民應有權益。
 
  臺南市政府秉持開放政府立場,所以中石化場址污染整治一直資訊公開,並與居民共同監督、相互信賴,積極爭取受害居民健康照護費用,照顧弱勢居民,係為臺南市政府應盡職責,市府同仁的努力能感動居民,當地居民亦體認臺南市政府立場及辛勞,主動對臺南市政府撤告,實為官民良性共治之典範,未來市府團隊將與居民共同面對、共同承擔,作為最強而有力之後盾,協助受害居民進行應有之傷害求償,維護受害居民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