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報導海青養護中心疑似虐待老人案說明

記者:里報.tw 林家慶 / 苗栗縣 報導 發佈時間:2015-05-28 10:11:47

  【苗栗訊】104年5月26日晚間三立新聞台報導本縣海青養護中心疑似虐待老人乙案,本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5月27日上午9時派員赴該中心稽查,就報導內容逐項進行瞭解,並訪談安置於該中心的長者及相關人員,期還原事實全貌並善盡主關機關權責。茲臚列查證內容如下: 
 
一、 有關三立報導該中心以布條綑綁老人、限制自由乙節:經瞭解,部分失智症長者情緒躁動,有自傷傷人之虞,或者身體孱弱、乘坐輪椅易滑落,該中心遵照醫囑、並經家屬簽立同意書,以約束帶固定長者、保障其安全,惟長者皮膚脆弱,專業塑膠製約束帶易刮傷皮膚,該中心護理師遂以布條取代,立意原本良善。勞社處副處長楊開錦建議仍以專業約束帶固定,避免誤會或觀感不佳,但可在塑膠外包覆軟布,同樣可防止刮傷長者,該中心同意依建議辦理。經查閱相關文件,使用約束帶之前提均有醫護人員建議及家屬同意書。
 
二、 有關提供老人腐爛水果、隔夜菜、生蟲白米等不潔食物乙節: 
(一) 該中心受就業服務站委託執行身心障礙者職訓,三立報導影片中之「廚工」,實為一名智能障礙職訓者,影片拍攝當下職訓進度係學習削果皮、切水果。該員理解、表達能力不佳,對於訪問者的問話一知半解,且不耐煩回答。經查證,該中心以捐贈之腐壞水果供該名職訓者練習,腐壞水果全作廚餘,並無提供長者食用。勞社處人員抽查冷藏室,地面約擺放4大箱新鮮水果,架上另有數小包以塑膠袋裝水果,海青楊主任說明,地面箱裝水果係該中心購買,架上袋裝水果則是民眾捐贈。架上袋裝水果新鮮程度不如地面箱裝水果,兩者分開擺放,俾利職訓者取用不新鮮水果作練習並避免混淆。 
(二) 另三立提供之隔夜菜照片,係該中心許多長者咀嚼能力不佳,食物須加以蒸軟、攪拌後以果汁機打成泥狀,長者方能進食、消化。照片中賣相不佳的大鍋菜,應是正在攪拌、尚未打碎之階段。 
(三) 再查,該中心儲藏間堆存之白米均為真空包裝,楊主任表示,報導揭示的生蟲白米照片應是今年三月所攝,當時許多善心人士大量捐贈白米,且以大米袋包裝,有些一打開便見米蟲,該中心簡單清洗晒乾後,贈予附近養豬戶陳先生作飼料。 
(四) 陳先生亦到場作證,陳述其每日傍晚5點至海青接收廚餘-有壞掉的果菜、也有吃剩的食物。陳先生帶領本府勞社處承辦人參觀其豬舍,期待協助海青釐清事實(詳如照片)。
 
三、 有關安置費用乙節:該中心收容對象多為低收入戶公費安置及身障托育養護之長者,每人每月收費約1萬8000元至2萬1000元,視安置類別而定,並非報導所揭2萬5000元。 
中央對地方社福考核指標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每年應稽查轄內每家老人福利機構1次。本府每年至少稽查每家老福機構2次,並製成紀錄,有卷可查。狀況不佳的老福機構稽查頻率愈高,且逐項列管待改善項目、定期追蹤。 
 
為保障機構長者權益,本府將持續加強老福機構查核輔導,並秉持勿枉勿縱原則,如發現機構有違反老人福利法規定情事,必依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