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訂法管理石化管線業者 市府:以公共安全為出發、無逾法律權

記者:里報.tw 林家慶 / 高雄市 報導 發佈時間:2015-03-11 23:22:36

  【高雄訊】針對高雄市通過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賦予既有工業管線法律地位,同時正視工業及城市安全問題,高雄市政府今(11)日表示,石化產業攸關城市居住及環境安全,既存管線卻於法無據,訂法純粹以公共安全為出發,並無強制規範企業南遷高雄,亦無逾越憲法和以增加統籌分配款為考量,而是盼能與業者一體共命、共榮發展。 
 
  高雄是石化產業重鎮,然而埋設於地下的既存工業管理長年來無法律地位,已嚴重侵害市民安全財產,為落實管線所有人建立檢查管理機制,確保城市安全,高雄市政府昨天市政會議上通過「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引發外界關注,市府上午由副秘書長陳鴻益率領經發、法制、新聞和工務局對外召開記者會,清楚說明立法緣起、目的。 
 
  陳鴻益強調,目前的法律僅在規範道路挖掘和許可,但對於管線埋設後的後續使用管理,現有法令規範恐有疏漏、不全,而高雄訂法主要目的在於管理既有管線使用維護,僅限於道路石化管線範疇,油罐車的使用輸送則不受影響。 
 
  經發局長曾文生表示,除自來水、瓦斯、電力等公用管線有法律地位,高雄目前既有的89條工業管線無法律依據已久,對於高雄安全面影響甚鉅卻依法無據,訂法主要目的非影響營運自由和企業權益,條例中多著墨於既有管線的維運計畫和有效管理,並賦予管線存在基礎,希望讓高雄產業在不受衝擊,並在安全前提下,同意和許可工業管線,給予高雄企業發展上的支持。 
 
  針對總部設在高雄,管線安全和城市安全能否互為提升,曾文生說,氣爆過程中可見單一企業體中,不同部門橫向聯繫上的疏失,而延遲通報時間,希望能藉由總部南遷高雄,便於就近管理,與決策者直接溝通,共同面對解決問題。另外,他也再次重申,此舉對統籌分配款並無直接關連,而是基於高雄石化產業的永續發展為重,也為環境安全、產業發展尋求出路,促使生產與人才都能存在高雄。 
 
  經發局長曾文生指出,石化產業是高雄極為重要的產業,高雄石化產業不含石油煉製,營業額約7000億元,直接就業人口高達13000人,高雄存續和石化產業和平共處是重要議題,從來非簡單的事,從中央到地方皆針對工業管理來修法,凸顯工業管理安全的重要性,希望能藉由訂法,和石化業者一體共命、共榮發展,也便於就近管理。 
 
  關於「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正當性,法制局長許乃丹說,可從三方面來說明,首先從立法權限來看,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7款第3目規定「直轄市工商輔導及管理」係屬地方自治事項,此法符合高雄市自治範疇規範產業高雄產業的發展;其次,從居住安全及正義面來看,生命、身體和財產是重要人權,對於基本人權的保障市府責無旁貸。 
 
  許乃丹進一步說明,此條例並無強制石化管線企業必須將總部設於高雄,而是規範這些管線使用需經過市府的許可及管理,企業可以自由選擇既有石化管線是否繼留高雄,如留高雄就必須將企業總部設於高雄,並接受本自治條例之規範管理,石化業者將總公司設於台北,石化管線卻設於高雄,無法促使管線所有人正視管線維護安全,與市民共生、共享資源。 
 
  從中央修法態度來看,許乃丹說,經濟部之前多次陳稱這些私用道路的石化管線無法可管,因此擬透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之修法,將石化管線「視為工廠設備的延伸」,企圖讓這些違法私用的管線就地合法,但這個草案罔顧居民的生命安全,所以市府才會強力要求中央必須制定落日條款。在中央修法尚有爭議前,高雄市就在地違法私設的石化管線先予以立法規範,是以公共安全為前提而制定,並無違憲之虞。